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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复盛号,后有包头城”:大德通票号始末记
“先有复盛号,后有包头城”:大德通票号始末记
作者/孙树恒
晋商,这一在中国历史长河中熠熠生辉的商帮,其影响力和贡献无疑是深远的。他们不仅是海内最大的商帮,更在十大商人集团中独占鳌头,其地位之重要可见一斑。晋商们勇于开辟商路,他们的足迹遍布四方,促进了各地区间的经济联系,推动了各地城市集镇的兴起及国内外贸易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那些广为流传的民谚,如“先有曹家号,后有朝阳县”、“先有复盛号,后有包头城”等,都生动地描绘了晋商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巨大作用。更令人钦佩的是,晋商们还首创了票号,这一创新之举开异地汇兑、转账结算之先河,极大地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他们的这一创举,不仅在当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更为近代银行业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晋商们的智慧和勇气,无疑是中国商业史上的一笔宝贵财富。
最近,我从1983年出版的《山西文史资料》第二十九期,郝建贵撰写的《大德通票号始末记》,结合有关资料,了解了大德通票号兴衰,与大家分享。
一、发家经过
祁帮大德通票号,由祁县乔家堡乔在中堂独资经营。乔家的始祖乔贵华,早年曾是一个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光棍汉。清雍正年间,他随一个姓程的亲成出走包头。开始在一家商店当小伙计,后来给人家赶骆驼,再后自本卖菜,到雍正末年就有了自己独资经营的字号。起初仅做蔬菜、油、面及杂货生意,后来逐渐发展为兼营钱当两行。据说到乾隆初年,在包头的商业规模就相当可观了。当时除开设复盛公、复盛西两个当铺外,还经营着复盛公粮店和复盛菜园(光绪年间拥有土地十余顷)。
乔贵华在包头经营三十年,至乾隆十六年(时已四十八岁)才回原籍和一个姓程的寡妇结了婚。程氏带来一个十 几岁的儿子,名曰全德,婚后又生二子,名曰全义、全美。后来乔家商业的三个堂名﹣﹣德星堂、保和堂、在中堂,就是分别为贵华的三个儿子所有。其中以全美的在中堂资本最为雄厚,次为保和堂,德星堂最弱。光绪年间是在中堂的最盛时期,这时它不仅是大德通、大德恒二票号的股东,并且在包头、京、津、东北和长江流域各大商埠经营粮、茶和钱、当等商业,仅积聚的流动资本即约达七百万至一千万两白银。
据说,咸丰年间,山西巡抚曾国荃在太原传集山西富商借钱助赈,乔家因出借白银三万六千两,曾国荃曾亲题"福重琅环"巨幅匾额相赠(该匾于一九五九年被毁)。当时乔家三堂的主事乔致庸(贵华之孙)认为露了富,从太原回来就以一百二十万两银子开了大德通、大德恒票号。此时的大德通、大德恒二票号虽系乔家三堂合股经营,但在中堂股数最多。民国以后,保和堂、德星堂的大德隆钱庄在东北因经营不力,亏赔甚巨,而在中堂这一年开账却获利七八十万两。因之,在中堂以大部分利润为大德隆弥补了亏空,而保和堂、德星堂则以其大德通、大德恒二号的股分顶了在中堂的债务。从此,大德通、大德恒二票号就成为在中堂独资经营了。
二、组织机构
大德通票号创设的具体年代,已无原始记载可考。但大德通票号的前身是大德兴茶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德兴茶庄在咸丰年间即开始兼营汇兑,同治初年专营汇兑业,大约在光绪十年(一八八四年)前后正式改名为大德通票号。总号原设祁县城内小东街,"七七"事变后,总号迁移北京。经理高钰,祁县子洪镇人,协理高章甫,祁县西六支村人。最初资本为六万两,中期增至十二万两,最后又增至三十五万两。在北京、天津、张家口、沈阳、营口、呼和浩特、包头、济南、周村、周家口、正阳关、西安、三原、上海、汉口、沙市、开封、常德、重庆、苏州等地设有分号二十余处。
三、结交官吏
票号业务所以兴旺发达,与交结官吏有很大的关系。清朝官吏,上至皇亲王爷,下至道台知县,都有自己的后台票号。因为清朝官吏不贪污的很少,而对外又要保持所谓"廉洁奉公"的名旨,这样就要寻找一个为其收藏赃款,而又能为其严守秘密的场所。山西票号恰恰适应了这种封建腐朽的官场生活的需要,遂成清朝官吏贪污赃款的存储机关。从票号本身来讲,交好官吏不可以壮大声势,还能独揽存款与汇兑,藉以渔利。所以各处票的老板,都与督抚、道台及皇亲国舅结为至好。而大德通票理高钰,就是一位结交官吏的"能手"。在京他交好赵尔巽和亲王,赵调往东省,高则往东省,赵回北京,高亦同来,赵放川,高就到四川,亦步亦趋,形影不离,大德通简直成了赵尔巽的私人库房。在各省府,如陕西巡抚端方,曾派兵为大德通护镖车。雁平道"恩大人"、朔州知事徐葆生等与高 钰 称 兄道弟,书信往来甚密。特别是庚子事变,慈禧太后逃往西安,路经3县,行宫就设在大德通票号,关系之密切,可以想见。
四、号 章号规
大德通票号的号规十分严谨。光绪十年(一八八四年)由大德兴改为大德通票号时议定号规三十条,从"新事招牌"、"账簿规式"、"经营范围"、"码头人位",各种禁忌等等都有详细规定。光绪十四年(一八八八年)合账时重议号规十三条。光绪二十七年(一九○一年),总号又为蜀庄拟订章程四条。光绪三十年(一九○四年),合账时众东又添条规五条。民国十年(一九二一年)东伙公议号规二十二条。这些号章号规,总的体现了对票号资本家利益的竭诚维护和对职工伙友的苛求与剥削,当然也有一些合理的部分。前者如用人要看相貌,学徒进号一两年内不给工资,只管吃饭,码头职工下班回家(返里)须先到总号检查行李物件等等,后者概括起来有七不准;一不准接眷出外,二不准在外娶小纳妾,三不准宿娼赌博,四不准在外自开商店,五不准染习不良嗜好,六不准蓄私放贷,七不准用号款借与亲友。违者,轻则处分,重则开除出号。其实,这些禁例皆是对一般伙友而言,至于各路老板娶小纳妾、吸食鸦片、放贷谋私者,比比皆是,不仅受不到惩处,反以"交际"为名,得到总号的允许与支持。
五、盈 利 情况
大德通票号借助"有利"之形势,大力开展汇兑和存放款业务,故获利颇丰。头五年(光绪十一年至十五年,即一八八五﹣﹣一八八九年)开账,共获余利足平宝银二万四千七百二十三两零三分,共银俸(银指银股,即东家资本,俸指身股,即伙友分红股份)股二十九分七厘,每股分红利八百五十两,十八年为三千零四十两,二十二年为三千一百五十两,二十六年为四千零二十四两,三十年为六千八百五十两,三十四年最多,每股分红利一万七千两。经理高钰顶人身股一分,红利一万七千两。民国以后,逐年减少,民国十四年开账为八千两,十八年为二千两。
六、残存原因
山西票号在发展极盛的同时,便隐寓着危机的到来。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政府统治,大德通票号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票号从此一蹶不振,年复一年地走向衰落。到一九二一年倒闭改组殆尽,唯有大德 通,大德恒、三晋源三家票号仍继续存在,但业务每况愈下,盈利逐年减少。既而民国政府冻结白银,改革币制,汇兑业都被官办银行夺走,商办票号已难以吸收存款,从大德通票号来说,汇兑业务多被兴起的官商银行、银号夺走,公私存款亦微乎其微,以汇兑为专业的"票号"已名存实亡,不得不改组为钱庄。业务每况愈下,勉力维持。遂于三十年代改组为银号,又改为钱庄,一直惨淡经营到1949年。
在大批票号倒闭的情况下,大德通为什么能够惨谈经营几十年之久呢?原因有二。一是股东乔家资力雄厚,二是有一位"高明"的经理﹣﹣高钰。下面引《高子庚(即高钰)传略》一段话:“以家道中落,遂改儒就商,在大德通票号服务垂五十载,而执号权者二十五年。当庚子拳匪之乱,公以邪教必为召祸之由,于是事前筹划,亟将各庄之款,多数调回。一方面阖号同人皆读中庸大学,盖取正心修身,而杜邪教之入。其调款者,预备两宫西幸之要需也。由斯,大德通三字声誉日隆。自斯以后,票号之盛已达极点,仅大德通一号,而架本竟达七八百万之巨。嗣至清末,庚戌(一九一○年)清朝命瑞微制两湖,公党清室无人,事必大变,故毅然决然,预作保守主义,力还外贷,以减架本,而实行收敛。当彼时人多讥公与求利之道背谬,殊不知阜见独到,纯为避害。其收敛之计划,甫办理就结,而辛亥之变即于彼时实现耶。其他各号犹然作梦,毫无准备,故多纷纷失败,相继倒闭,惟大德通则处之泰然。”
附录:大德通票号一八八四年的号规
一议:新事招牌,起为"大德通",里外一切帐簿,齐今年正月初一日,务将帐皮各为注明。至于票业一门,仍是"同兴裕",不过将一切帐簿帐皮,都添写"新记"二字。至于外边出名,无论茶务、票业,皆是以"大德通"招牌,以图永远。
一议:茶票生理,本属一号,所立帐簿规式,俱有成章。不过茶票两庄,祁铺各号资金五万两,取其逐年分别,每庄长银若干,庶可一目了然,好为估算
一议:各码头平素来往,以及将来结帐,仍是营归沈,津归京。至于由外请用未下班人位,辛金(即薪金)并缴费等项,是何出结,皆照向章,毋庸更改。
一议:祁铺内外周行借贷,皆是茶号一门办理,同兴裕所占银两,除讫资银五万两,用多用寡,皆向茶号周借,勿论逢标(标即标期,为当时结算往来和交解现款之期,每三个月一期,为春夏秋冬四标,日期不固定)平时,按长年利计贷。设有余剩,随时下帐,每年票号与茶号,贴火食一千两,祁铺年底一帐。
一议:各码头勿论票贷货务,虽以结利痞帐定功过,原以激励人才起见,容之其间,大有分别,总以实事求是,果尔本处多利,他方未受其害者为功,倘有只顾自己结利,不虑 别路 受害者,殊乘通盘筹划,大公至正之意。此等办法自有公论,兄等善自酌量,勿谓将来赏罚轻重不公也。
一议:各码头总领,务须各乘天良,尽心号事,不得懈怠偷安,恣意奢华,是所切望。换班回里,务将手中事件,逐一交代
别位接办,将己身随带衣物,录一花摺,开回支使银两,随身如数结束,未下班者,齐冬月底一律结祁,勿蓄分毫蒂嫌,并将伙等通年功过,随即另信题祁。
一议:各码头凡诸物钱盘,买空卖空诸事,大干号禁,倘有犯者,立刻出号。惟生意之中,原以通其有无,权其贵贱为经营,遇景逢情,统积些实项货物,预与祁铺达信,请示可行与否,遵祁信办理,不得擅自举办;违者无论有利无利,按犯号规重罚不贷!
一议:勿论何路码头人位,吃食鸦片,本干号禁。姑念近年世道不古,沾染既深,悔莫能及,若竟顶真,心犹有所不忍,是以东伙从宽定议,除前已染此弊者,责令悛改外,齐此往后,再有故犯其病者,依号规分别办理,如有先染已改者,以血性论;并有未曾习染者,以朴实论,纵有寻常过患,准其以此抵销。试思此宗规条,於身得益,於事不误,何不乐而从之,是则有所厚望焉!
一议:各码头地方,难免有赌钱之风,坏品失节,乱规误事,皆由于此。不管平时过节,铺里铺外,老少 人等,一概不准,犯者出铺。至于游娼戏局,偶蹈覆辙,早早 结 出,刻 不容缓,难免效尤,严之禁之。
一议:各码头人位,不准向号中相与之家浮挪暂借,及街面置货买物,亦不许拖欠帐目,如有私事,号中不准不管,轻则降罚,重者出铺。其相与字号之伙,向咱周借者,咱亦不准支应,谨记预防,违者议处。
一议:目今世道,咱处一带,逢标过节,银两松紧不常,咱号事体,虽赖东家盛名,易於通融,但地皮过紧,利息增昂,吃亏败名,大有可虑,是以预为呈知,以免两误。凡做家中交款,估划标前一月,可以得信,即可收会,若期过于促近,零星固可照收,若大项即宜暂避。且四标尤宜分别,春夏两标,疲时多而快时少,秋标虽则平和,犹有露快之势,犹冬标至冬腊两月,地面事多之际,快多疲少,深宜谨防,如做生意,谨记是幸。若夫往家抽交生意,零星小宗,固无限制,如做家中成总收项,亦要早信关照。不然,倘遇银势疲滞,必受余银之背。通盘估谋,纵然生气秀气,诚虑得不偿失,此情不但与家中为然,即各路彼此往来,亦是如此办理。总之,勤信关照,乃生意中之要纲也。
一议:各码头上下人位,在外支取银钱,或随下班结祁,或齐冬月底结祁,倘有蓄欠分毫银两者,以管账者自问。除本人重罚外,管账者定按循情隐匿议处,如有过分滥支人物,准管账者随时据实报祁,勿得含糊,至干咎戾。
一议:各码头人位,换班回里,无庸言矣。告假者,脚费自备;设遇因亲或家政有要事者,总领酌夺,顶下班回祁者脚费俱系公出。余别归里者,一应花费自出。
一议:各码头就外请进人位,未下班前辛金,务以齐年就外拨清,随地出于缴费之内,俟下班后,祁铺才能录底开支。惟是衣资不可拨出,待至下班,由祁出去,再为起拨,以昭划一。
一议:凡两口(即东口张家口,西口归绥)售货,相与货账字号,不准再放与借贷,设若出错,单行难当,双行 更 难 支持矣。谨之戒之,犯者出铺。
一议:凡两口遇年分兴盛,利息较大,不免有贪放借贷之赚,首项小次虑保重,虽即背利息忽略之事,总以不做为上,万勿含糊。倘若失错,是谁贪放,定罚不贷。
一议:自此往后,凡顶身股人位,务要各合各节,不得潦草糊率,致犯号规,若犯出铺之条,何时说话,何时结楚,系按历年清抄算结,设有零月,不候年终清抄办理,定以应支开结。
一议:号内身股,每年应支,一分以一百二十两,九厘一百一十两,八厘一百两,七厘九十两,六厘八十两,四五厘七十两,三厘六十两,二厘五十两,春冬两标祁铺下账。除应支外,不准额外长支,倘有强颜硬问者,面阻勿怪。
一议:勿论何路码头人位,凡为总领者,每月拨衣资银二两,副班者每月一两,惟初学生意者,五年以内,每月五分(一八八八年和一九二一年的两种号规,均为五钱,本号规最后一条亦为五线,此处疑为五钱之误),五年以外,照副班同行,皆是以从祁动身之日起,回祁之日止,由祁一次拨给。设有经营三二年进号出外者,亦以初学生意者论。
一议:凡独做票庄码头,应拨衣资,同兴裕出账。惟两口、兴化镇以及南路办有茶务者,茶号拨给。
一议:茶山人位,以及屡路发货者,号中既拨衣资,制衣器裳,以应按实价统计,才为公允。然而历年已久,今番亦未便骤挽前风,是以从权,彰明酌定,勿若是针工,线里扣,一应应用之物,以实价七扣结账。此情亦只可经办茶货人位照办,若是票号,以及售货人位,无论南北,不得以此为例,均以实价结账,违者议处。
一议:两山采办砖茶,务宜拣好买到,押工齐楚,押砖总要磁实,洒面均匀,以期到两口不受买主之挑驳。虽云如此,还要四处尽心检点,节省缴费,生意之间,南北相关,总以取利为佳,倘不尽心治理,货色低次,工不精细,必致有碍门市,那时置货者难辞其咎,为望慎之勿忽是幸。
一议:后首盼个时势转佳,若能将此种人才,不免枝占码头,票货归于票庄统辖,货业归于茶庄统管,做法等等,各与各业相同,以归划一。
一议:各处人位,皆取和衷为贵,在上位者固宜宽容爱护,慎勿偏袒,在下位者亦当体量自重,无得放肆。倘有不公不法之徒,不可朦胧含糊,外请者就便开销,由祁请用者,即早着令下班回祁出号。珍之重之。
一议:凡伙等从各路捎带物料,果有己身必用之件,或家中难离之物,朋友之中,尚且成酬,何况自伙?不过致劳不可令号中贴钱,上下一体,莫分厚薄。倘经买者不公或多结少结,谁错之银
,拨记谁账。
一议:勿论老少人位,每逢下班归里,总得先到祁铺,然后回家;不准私先回家,然后到铺。如与别伙捎带物件,亦应先送本号留底转寄,并非疑忌之见,欲使路伙利于身驾耳。
一议:各路结账时,务将浮账暂记花名,以及票贷宗项随结账上,逐一花开回祁,如有隐蔽、移搁别处款项,总领写账者,均得重咎不贷。慎之慎之,勿蹈愆尤。
一议:凡咱买货码头,除另星出售,现清货银外,若卖银期划价之家,随信务将用主字号报祁,以便内外了然。逢标遇期,收结票贷货银,稍有缓期误限之家,不特许报祁知,与各路亦得通报,毋得擅报平安过局,自取掩耳盗铃欺朦之咎,此弊殊深痛恨,戒之戒之。
一议:各码头人位下班之期,除沈(阳)、营(口)以三年为限,其余皆二年半为限。如挨下班之期,人位能于调开,毋庸候祁信吩咐。倘人位缺乏,抽调不开,即可曲委数月,一俟松容再行下班,各宜禀遵是善。
一议:勿论何路码头人位,凡为总领者,每月拨衣资银二两,副班者每月一两,惟初学生意者,五年以内每月五钱,五年以外照副班者同行,设有经营二三年进号者,亦以初学生意论。皆是以从祁动身之日起,回祁之日止,由祁拨给,如有本回祁者,到年终祁铺核估,齐年终拨清,来年再为起首。如年年拨清,不照旧规回祁一次拨给,庶可将伙等应得之银,年年泐于支账,不至名为长支,实则有应得衣资银抵补,此亦为名实不符起。
作者档案:孙树恒,笔名恒心永在,内蒙古奈曼旗人。中国金融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内蒙古作家协会会员,内蒙古诗词学会会员,内蒙古通俗文艺研究会副秘书长,内蒙古诗书画研究会高级研究员兼副秘书长